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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先後提出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倡議。 “一帶一路”是弘揚古代絲綢之路精神的合作共贏之路,也是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創新實踐之路。5年來,“一帶一路”倡議得到國際社會廣泛關註和積極響應。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以推動構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為切入點,為推動“一帶一路”建設走深走實、行穩致遠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務和保障。 高效便利 跨境商事糾紛“一站式”便利解決 隨著“一帶一路”建設深入推進,跨境金融貿易和基礎工程建設、國際物流、海事海商、知識產權等領域國際糾紛不斷增長,人民法院面臨的挑戰十分嚴峻。 如何建立公平公正的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為國際商事糾紛提供高效、便利、快捷、低成本的解決方案? 2018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要求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 周強院長在2018年全國兩會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明確指出,要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推進“一帶一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 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國際商事法庭、第二國際商事法庭分別在深圳市和西安市揭牌,正式辦公。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成立,來自14個國家和地區的31名中外專家被聘任為首批專家委員。 隨著《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程序規則(試行)》《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確定首批納入“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國際商事仲裁及調解機構的通知》等文件的相繼出臺,標誌著訴訟與仲裁、調解有機銜接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臺正式落成,進入運行階段。 統一尺度 為涉外商事案件提供審判指引 “‘一帶一路’,法律先行;區域發展,法律領軍。”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國浩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夥人呂紅兵表示,中國企業“出海”,法律服務保障必不可少。 為統一裁判尺度,積極回應涉“一帶一路”建設中涉外商事海事案件中有爭議的法律問題或新類型案件的裁判規則,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一批涉“一帶一路”建設專題指導性案例,包括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保函欺詐糾紛、海難救助合同糾紛、信用證開證糾紛、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糾紛等,不僅為廣大涉外商事海事法官提供審理類案的裁判標準和裁判方法,更使得公眾和企業獲得了明確穩定的法律預期。 “案例指引很重要,建議建立‘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一站式’涉外涉港澳法律指引及判例信息平臺。”在參觀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時,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期待前海法院為粵港澳大灣區和自貿區建設提供國際化、專業化、便利化的法治保障。 “要參與甚至引領國際規則,需要從國家的層面上搭建平臺。”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龍電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蘭談及關於“一帶一路”的司法研究時說。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積極引導“一帶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有序開展研究工作,召開“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座談會、設立國際海事法律研究基地、指導舉辦“前海法智論壇”、參加“絲綢之路學術帶”高端學術研討會等,為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凝心聚力 向世界提供爭端解決“中國方案” 當事人既可選擇由國際商事法庭委托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成員、國際商事調解機構進行調解,也可選擇聲譽良好的國內仲裁機構,國際商事法庭則將提供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等司法支持,亦可由國際商事法庭進行審理,一審終審、方便快捷…… “與訴訟相比,調解、仲裁等非訴解紛方式有著簡便快捷、成本低等優勢。”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師協會會長高子程稱,人民法院此舉滿足了人民群眾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支持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發展,積極參與中國仲裁高峰論壇、完成《國際商事仲裁司法審查案例研究報告》等,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與保障。 “把訴訟、仲裁、調解有機地融合到一個協調統一機制中,可以說是中國對於世界爭端解決制度發展所作出的一份獨特的重要貢獻,如果實施得當,可望達到引領解決世界商事爭端潮流的效果。”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單文華說。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